8. 有關期貨商財務之規定,下列何者錯誤?
(A)期貨商不得為任何保證人,但依法律規定或經金管會核准者,不在此限
(B)期貨商之業主權益低於最低實收資本額百分之六十或調整後淨資本額少於期貨交易人未沖銷 部位所需之客戶保證金總額百分之二十時,除處理原有交易外,應即停止收受期貨交易人訂 單,並向金管會與金管會指定之機構提出改善計畫
(C)期貨商因合併、受讓、裁撤分支機構、營業處所變更或縮減,或經主管機關核准得持有非營 業用不動產者
(D)選項ABC皆是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0), B(29), C(1), D(15), E(0) #2474484

詳解 (共 2 筆)

#5106322
期貨商之業主權益低於最低實收資本額百分之六十或調整後淨資本額少於期貨交易人未沖銷部位所需之客戶保證金總額百分之二十時,應即向本會與本會指定之機構申報。
期貨商之業主權益低於最低實收資本額百分之四十或調整後淨資本額少於期貨交易人未沖銷部位所需之客戶保證金總額百分之十五時,除處理原有交易外,應即停止收受期貨交易人訂單,並向本會與本會指定之機構提出改善計畫。
0
0
#4330454
第 22 條 期貨商之業主權益低於最低...
(共 259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