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 公開發行公司董事會之召集程序,以下何者不正確?
(A)董事會召開之地點與時間,應於公司所在地及辦公時間或便於董事出席且適合董事會召開之地點及時間為之
(B)公司董事會應指定辦理議事事務單位,議事事務單位應擬定董事會議事內容,並提供充分之會議資料,於召集通知時一併寄送
(C)召集通知應載明召集事由,於7日前通知各董事,不必通知監察人
(D)董事會會議資料如有不足,董事有權請求補足或經董事會決議後延期審議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2), B(5), C(294), D(18), E(0) #933326

詳解 (共 2 筆)

#1212098
答案是c吧
1
0
#1213216
原本答案為D,修改為C
(共 13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