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 有關「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保管機構辦理基金資產交割作業準則」中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為確認交割指示資料之有效性,保管機構應取得投信公司所有權人之簽章樣本或密碼
(B)保管機構不論交割完成與否,均應以書面回報投信公司
(C)基金存款不足時,保管機構不得先行墊款,但得抵用待交換票據
(D)保管機構應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辦理交割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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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659), B(193), C(2333), D(67), E(0) #2013995
統計: A(659), B(193), C(2333), D(67), E(0) #2013995
詳解 (共 3 筆)
#3584230
題目應為
有關「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保管機構辦理基金資產交割作業準則」中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保管機構辦理基金資產交割作業準則 三、交割作業
(三)款項之支付方式1.一般交易對象:有關基金資產之交割事宜,而款項支付之方式係由投信公司指示,經保管機構同意後以票據或匯款為之。
2.基金贖回款項:限匯入受益人本人帳戶或開立受益人為抬頭人之禁止背書轉讓票據,或匯入受益入指定轉申購之原投信公司經理之基金專戶。
3.基金存款不足時,保管機構應依相關法令規定不得墊款,亦不得抵用待交換票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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