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依臺北捷運公司旅客運送章則,旅客隨身攜帶氣球者,其數量與大 小有何規範? 

(A) 禁止隨身攜帶任何數量與大小的氣球 

(B) 數量不得超過 3 個,且任一個最長邊不得超過 30 公分 

(C) 數量不得超過 5 個,且任一個最長邊不得超過 50 公分 

(D) 數量與大小均無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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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25), B(108), C(417), D(12), E(0) #2170826

詳解 (共 2 筆)

#4984339

台鐵每一旅客隨身攜帶物品其重量及體積限制如下:

 

  1. 每人最多可攜帶二件,且不得妨礙其他旅客,並應自行保管及照料。
  2. 每件長度不得超過一百五十公分,長、寬、高之和不得超過二百二十公分。但輪椅或本局公告之電動代步車不在此限。嬰兒推車經收納摺疊後,符合隨身物品尺寸者可攜帶乘車。
  3. 急救用醫療物品、維持旅客生命必要之維生儀器與設備,應於乘車前向本局申請同意攜帶者,不受隨身物品尺寸限制。但本局得視運送能力安排適當車次運送。
  4. 旅客隨身攜帶氣球,於進站前應放氣後乘車。
  5. 旅客攜帶危險物品、屍體、屍骨、屍骨灰及腐臭不潔,或其他經政府或本局公告,對旅客、鐵路有危害或騷擾之虞之物品,不得進站乘車。


截取自:https://tip.railway.gov.tw/tra-tip-web/tip/tip00C/tipC18/view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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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60697

TRA 不能帶氣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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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4125707
未解鎖
台鐵 隨身行李:2件、150、2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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