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非公開發行股票之 A 股份有限公司(下稱「A 公司」)設有二席監察人,分別由甲、乙擔任。A 公司董事丙因有違反章程情節重大情事,甲擬召集股東會決議解任之,但乙不同意。下列敘述何者 正確?
(A)甲無法合法召集,因乙不同意
(B)甲可合法召集,因無需得乙同意
(C)甲無法合法召集,因非其職權範圍
(D)甲可合法召集,因公司法就監察人召集權並無限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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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8), B(285), C(11), D(48), E(0) #3145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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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47025
△監察人之召集股東會 依公司法第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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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86705
公司法220監察人除董事會不為召集或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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