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有關總統機密特權,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總統依其國家機密特權,就國家機密事項於刑事訴訟程序應享有拒絕證言權
(B)總統於拒絕證言權範圍內,有拒絕提交相關證物之權
(C)總統對受訴法院駁回其拒絕證言之裁定如有不服,不得聲明抗告
(D)總統如以書面合理釋明,相關證言之陳述或證物之提交,有妨害國家利益之虞者,檢察官及法院應予以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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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96), B(347), C(3390), D(209), E(0) #2939431
統計: A(96), B(347), C(3390), D(209), E(0) #2939431
詳解 (共 5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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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7
總統依其國家機密特權,就國家機密事項於刑事訴訟程序應享有拒絕證言權,並於拒絕證言權範圍內,有拒絕提交相關證物之權。立法機關應就其得拒絕證言、拒絕提交證物之要件及相關程序,增訂適用於總統之特別規定。於該法律公布施行前,就涉及總統國家機密特權範圍內國家機密事項之訊問、陳述,或該等證物之提出、交付,是否妨害國家之利益,由總統釋明之。其未能合理釋明者,該管檢察官或受訴法院應審酌具體個案情形,依刑事訴訟法第134條第2項、第179條第2項及第183條第2項規定為處分或裁定。總統對檢察官或受訴法院駁回其上開拒絕證言或拒絕提交相關證物之處分或裁定如有不服,得依本解釋意旨聲明異議或抗告,並由前述高等法院或其分院以資深庭長為審判長之法官五人組成之特別合議庭審理之。特別合議庭裁定前,原處分或裁定應停止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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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34581
J627
總統依其國家機密特權,就國家機密事項於刑事訴訟程序應享有拒絕證言權,並於拒絕證言權範圍內,有拒絕提交相關證物之權。
立法機關應就其得拒絕證言、拒絕提交證物之要件及相關程序,增訂適用於總統之特別規定。
於該法律公布施行前,就涉及總統國家機密特權範圍內國家機密事項之訊問、陳述,或該等證物之提出、交付,是否妨害國家之利益,由總統釋明之。其未能合理釋明者,該管檢察官或受訴法院應審酌具體個案情形,依刑事訴訟法第134條第2項、第179條第2項及第183條第2項規定為處分或裁定。
總統對檢察官或受訴法院駁回其上開拒絕證言或拒絕提交相關證物之處分或裁定如有不服,得依本解釋意旨聲明異議或抗告,並由前述高等法院或其分院以資深庭長為審判長之法官五人組成之特別合議庭審理之。特別合議庭裁定前,原處分或裁定應停止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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