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名稱:106年 - 106 經濟部所屬產業園區管理機構_新進約僱人員甄選試題_約僱人員/行政服務組:產業創新條例第九章、第十一章及產業時事、產業園區土地建築物與設施使用收益及處分辦法、工業園區各種用地用途及使用規範辦法、產業園區用地變更規劃辦法。#127970
年份:106年
科目:1.產業創新條例第九章、第十一章及產業時事/2.產業園區土地建築物與設施使用收益及處分辦法/3.工業園區各種用地用途及使用規範辦法/4.產業園區用地變更規劃辦法
9.產業園區核定設置公告後進行開發前,由當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公告停止土地及建築物所有權之移轉,並停止受理建築之申請;其公告停止之期限,不得逾幾年? (A)一年 (B)二年 (C) 三年 (D)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