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已依證交法發行之公司,其募集與發行公司債之規定,何者敘述為非?
(A)不受公司法對公司債發行總額之限制
(B)有擔保公司債、轉換公司債發行總額不得逾全部資產減去全部負債餘額之 200%
(C)僅能發行有擔保公司債、轉換公司債或附認股權公司債
(D)無擔保公司債發行總額不得逾全部資產減去全部負債餘額之二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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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22), B(90), C(548), D(78), E(0) #3440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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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27686
證券交易法   第 28-4 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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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06072

正確答案是:(C) 僅能發行有擔保公司債、轉換公司債或附認股權公司債。

依《證券交易法》第28-4條等相關規定,已依證交法發行之公司,募集與發行公司債時,既可發行有擔保公司債、轉換公司債、附認股權公司債,也可發行無擔保公司債,並非僅限於前三者,因此(C)為錯誤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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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32306
(A) 不受公司法對公司債發行總額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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