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關於《學生輔導法施行細則》之內容敘述,何者正確?
(A)學校欲銷毀已逾保存年限之學生輔導資料,以每年 一次為原則
(B)學校僅須針對處遇性輔導之學生,列冊追縱輔導
(C)學生遇身心適應狀況而有出缺席不穩定之情形,必 須遵守各校請假與成績考核規定,一切依法行政, 無彈性調整空間
(D)學校召開個案會議,討論學生輔導計畫時,應邀請 校內相關人員參與,學生本人不得參與個案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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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799), B(44), C(4), D(158), E(0) #2932007

詳解 (共 4 筆)

#5541526
(A)學校欲銷毀已逾保存年限之學生輔導資料,以每年一次為原則
(B)學校僅須針對處遇性輔導之學生,列冊追蹤輔導
->針對介入性輔導及處遇性輔導之學生
(C)學生遇身心適應狀況而有出缺席不穩定之情形,必須遵守各校請假與成績考核規定,一切依法行政,無彈性調整空間
->學校得視學生輔導需求,彈性處理出缺勤紀錄或成績考核
(D)學校召開個案會議,討論學生輔導計畫時,應邀請校內相關人員參與,學生本人不得參與個案會議
->學校得邀請相關行政人員、教師、輔導教師、專輔人員、學生本人及家長參與

《參考資料》學生輔導法施行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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