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郵政法規定於何種情形下,中華郵政公司或其服務人員,經寄件 人或收件人同意者,得開拆他人郵件?
(A)有事實足認內裝物為郵政禁寄物品者
(B)適用優惠郵資之郵件
(C)無法投遞之郵件
(D)誤封之郵件,為退還寄件人所必要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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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847), B(13), C(7), D(7), E(0) #1640591

詳解 (共 3 筆)

#2373503

郵政法第一章第10條(開拆郵件情形及拒拆驗之處理)

中華郵政公司或其服務人員,不得開拆他人之郵件。但有事實足認內裝之物為郵政禁寄物品、不適用優惠資費或違反郵政法規,經寄件人或收件人同意開拆者,不在此限。

郵件經依前項但書規定開拆查驗後,應予驗訖之證明。寄件人或收件人不同意開拆時,得拒絕接受或遞送該郵件。


答案應為A

無法投遞之郵件並不能隨意開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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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10718
法規名稱:郵政法  修正日期:民國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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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73662
原本答案為C,修改為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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