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組內容

四、甲以乙、丙為共同被告,提起第三人異議之訴,主張乙之債權人丙[執 行債權為新臺幣(下同)900 萬元],聲請對乙強制執行(下稱前案) , 所查封之機具一組(經鑑價為 600 萬元)為甲所有,非屬乙所有,請求 撤銷該項執行程序;並於訴訟繫屬中,依強制執行法第 18 條第 2 項規 定,聲請裁定停止強制執行。試附理由,回答下列問題:

(一)停止執行之聲請,應由第三人異議之訴之受訴法院,或前案之執行法 院裁定?法院如准甲之聲請,應以如何標準定出「相當並確實之擔 保」?(12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