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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論題資訊

試卷:110年 - 110 專技普考_不動產經紀人:不動產經紀相關法規概要#104175
科目:專技◆不動產經紀相關法規
年份:110年
排序:0

題組內容

二、請依據公平交易法規定,論述下列問題:(25 分)

申論題內容

(一)第 2 條所稱事業有那些?

詳解 (共 2 筆)

詳解 提供者:BellaLu

()公平交易法第2條規定,所稱事業如下:  1.公司。

2.獨資或合夥之工商行號。

3.其他提供商品或服務從事交易之人或團體。

事業所組成之同業公會或其他依法設立、促進成員利益之團體,視為本法所稱事業。

詳解 提供者:董睿義
公平交易法第二條:
一:公司,二:獨資或合夥工商行號,三提供商品或服務從事交易的人或團體

事業組成的同業公會或其他依法設立促進成員的團體,視為公平交易法所稱之事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