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組內容
三、甲擬以其妻乙之死亡為保險事故,投保郵政壽險,請依簡易人壽保險法
規定,回答下列問題:
(一)該契約如何有效成立?(5 分)
詳解 (共 1 筆)
詳解
(一) 該契約如何有效成立?
依據《簡易人壽保險法》之規定,該契約若要有效成立,須具備下列要件:
1. 具備保險利益:依據第 9 條,以他人為被保險人時,要保人(甲)與被保險人(乙)須有保險利益。由於乙為甲之妻,符合保險法上之親屬保險利益。
2. 被保險人書面同意:依據第 8 條第 2 項,由第三人(甲)訂立之保險契約,必須經被保險人(乙)書面同意,並約定保險金額,否則契約無效。
3. 符合被保險人資格:依據第 7 條,被保險人(乙)須為中華民國國民。
4. 保險人同意承保並填發保單:依據第 10 條及第 11 條,保險人(中華郵政)同意承保後應填發保險單,契約自填發保險單之日發生效力(若有預收保費則溯自預收時開始)。
依據《簡易人壽保險法》之規定,該契約若要有效成立,須具備下列要件:
1. 具備保險利益:依據第 9 條,以他人為被保險人時,要保人(甲)與被保險人(乙)須有保險利益。由於乙為甲之妻,符合保險法上之親屬保險利益。
2. 被保險人書面同意:依據第 8 條第 2 項,由第三人(甲)訂立之保險契約,必須經被保險人(乙)書面同意,並約定保險金額,否則契約無效。
3. 符合被保險人資格:依據第 7 條,被保險人(乙)須為中華民國國民。
4. 保險人同意承保並填發保單:依據第 10 條及第 11 條,保險人(中華郵政)同意承保後應填發保險單,契約自填發保險單之日發生效力(若有預收保費則溯自預收時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