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組內容
第一題:
甲主張於民國105年3月10日與乙締結委任契約,並已完成委任之工作,委任人乙卻遲遲
不給付約定之報酬,甲因而起訴請求法院判令乙給付報酬新臺幣500萬元。請檢附理由回答
下列問題:
(一)本件訴訟之訴訟標的為何?【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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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民法§547 委任報酬給付請求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