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組內容

三、甲男乙女為夫妻,未約定夫妻財產制。甲乙婚後育有一子 A。甲死亡前,將婚前財 產 200 萬元與婚後營業所得 1200 萬元交由丁保管,並立遺囑將其所有財產遺贈於 丙,同時指定丁為遺囑執行人。甲死亡後,丁依遺囑將該 1400 萬元交付於丙。乙 無婚後財產。試問:

⑴乙、A 之特留分為多少金額?(20 分)

詳解 (共 1 筆)

詳解 提供者:Howard Hu
乙與A之特留分應為(1200萬+200萬)/2=700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