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組內容

四、台中商店每二個月申報營業稅,106年3、4月份之交易資料如下: (分錄4分,每一横行1分,共計20分。若該空格金額為0者,不得以空白表達)

1.三聯式發票銷售額4,850,0000元,稅額242,500元二聯式發票銷售額420,000元(含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