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線上測驗 登入

申論題資訊

試卷:106年 - 106 國立中正大學碩士班招生考試_法律學系-國際法組:國際私法#99110
科目:國際公法及國際私法
年份:106年
排序:0

題組內容

二、甲男與其妻乙均為我园人,二人在A國依A國法規定於該地之市政府公證結婚; 而在我國未為結婚之登記:二人育有一子丙。甲在我國有一棟房屋,其後長年在B國經商,於B國購屋置產:甲訂立遺囑,將其所有財產捐贈给B國之丁公益社團。 其後甲歸化為B國人,數年後去世。若B國法關於婚姻之規定為:結婚之成立生 效依行為地法:且B國關於承之規定為:繼承依被繼承人之本國法,配偶與子女有繼承權,被繼承人可以立遺囑遺贈財產,而配偶與子女繼承之特留分是各自應繼分的十分之一。若丁向乙丙主張由丁取得甲之所有遺産,三人為此繼承事件涉訟於我國,請問我國法院應如何處理下列問題:

申論題內容

(一)甲之遺囑應如何適用準據法,以決定其效力如何?(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