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稅率:1.商品或勞務適用營業稅率為0,溢付稅額得在限額內查明退還。
2.讓外銷價格更具競爭力
免稅:1.商品或勞務在特定銷售階段免徵營業稅,進項稅額不得扣抵或退還。
2.針對特定產業提振及保護所給予的優惠政策
營業稅應於每2個月為一期,於次期開始15日內向主管機關申報當期銷售額.應納或溢付營業稅額.
銷售貨物或勞務的營業人,適用零稅率者,可以申請每月為1期於次月15日前向主管機關申報,但同一年度內不得變更.
營業人申請每月或每2個月為1期,應自核准後首一單月起適用.
1.零稅率與免稅對營業人應納或應退營業稅額之影響
(1)零稅率:
根據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7條及第15條規定,營業人當期銷項稅額,扣減進項稅額後之餘額,為當期應納或溢付營業稅額,雖稅率為0,其進項稅額仍可扣抵,達實質免稅。
(2)免稅:
根據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8條所述32項免徵營業稅之情況,其依法免徵營業稅,自無進項稅額扣抵之必要,因此難以達成實質免稅。
差異項目 零稅率 免稅
課稅與否 應課稅且稅率為0 免課稅
進項稅額得否扣抵 可扣抵 不可扣抵
是否可申請退稅 可 不可
2營業稅應於何時報繳以及如何報繳(營35)
原則:營業人不論有無銷售額,應以每2月為1期,於次期開始15日內,填具規定格式之申報書,檢附退抵稅額及其他有關文件,向主管稽徵機關申報銷售額、應納或溢付營業稅額。其有應納營業稅額者,應先向公庫繳納後,檢同繳納收據一併申報。 例外:營業人銷售貨物或勞務,依第7條規定適用0稅率,得申請以每月為1期於次月15日前,向主管稽徵機關申報銷售額、應納或溢付營業稅額。但同1年度不得變更。營業人申請改以每月或每2月為1期申報者,應自核准後之首一單月起適用。
題目二、(一)試引用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之條文,說明零稅率與免稅對營業 人應納或應退營業稅額之影響有何不同。營業稅應於何時報繳以及如 何報繳?適用零稅率之營業人其報繳規定有何不同?(12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