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稱,反向選擇。
在訊息不對稱下,參與交易的一方可能隱藏自己私有的訊息,藉著不提供的訊息得到利益且同時害另外一方產生損失利益。
逆選擇,指具較高交易誘因者往往擁有私人訊息而對交易對手造成不利影響之行為,如銀行常在資訊不足下授信予高風險借款戶,產生發生呆帳風險。
逆選擇是指「行為前」交易雙方握有不同程度之資訊,而造成資訊不對稱,而資訊相對缺乏的一方。
逆向選擇是指由於交易「行為前」雙方信息不對稱和市場價格下降產生的劣質品驅逐優質品,進而出現市場交易產品平均質量下降的現象。例如,在舊貨市場上,由於賣方比買方擁有更多的關於商品質量的信息,買方由於無法識別商品質量的優劣,只願根據商品的平均質量付價,這就使優質品價格被低估而退出市場交易,結果只有劣質品成交,進而導致交易的停止,為避免因為資訊缺乏而受損害反而做出損害自身利益之行為。因此,要從根本上解決“打假”問題,關鍵是解決買賣雙方的信息不對稱問題,舍此可能越打越假。
現實生活中,也存在著一些不合常規的現象。按常規,降低商品價格,該商品的需求量就會增加;提高商品的價格,該商品供給量就會增加。但是,由於信息的不完全性/機會主義行為,降低商品的價格,消費者也不會做出增加購買的選擇,提高價格,生產者也不會增加供給的現象。所以,叫“逆向選擇”。金融市場上,逆向選擇是指市場上那些最有可能造成不利(逆向)結果(即造成違約風險)的融資者,往往就是那些尋求資金最積極而且最有可能得到資金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