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寓大廈區分所有權人為增進公共利益,確保良好的生活環境,透過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通過之約定。
起造人應於申請建築執照時,應檢附專用部分、共用部分、約定專用部分、約定共用部分,及規約草約。
前項規約草約經承受人同意後,在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規約之前,視為規約。
規約:公寓大廈區分所有權人為增進共同利益,確保良好生活環境,經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之共同遵守事項。
區分所有權人為增進共同利益,確保良好生活環境,經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之共同遵守事項
規約:
指公寓大廈區分所有權人 為增進公共利益 維護良好生活環境 經區分所有權會議決議共同遵守事項
公寓大廈的區分所有人為了維持生活品質 良好的生活環境 所共同約定遵守之事項
規約:公寓大廈之中,為維護秩序、提升生活品質,經區分所有權人決議通過的約定事項,即為規約。
公寓大廈區分所有權人為增進共同利益、維護良好生活環境,晶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共同遵守事項。
答: 何謂規約
規約為管理委員會共同訂定使所有區分所有權人必須遵守之約定。
答:為維護社區利益、保障住戶權益及增進社區未來發展,由區分所有權會議所擬定且經法定程序表決通過,供社區住戶共同遵守之書面條文。
公寓大廈區分所有權人為增進共同之利益,確保良好之生活,經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之共同遵守之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