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務處向外通報 校長:從法醫、警察、家長等處確定「死亡」,並瞭解事件如何發生。 召開校內危機處理小組會議研討各項事後處治事宜。 指派教導主任(或其他處室主任)代表學校為公共傳播媒體的聯繫代表(發言人)。 指派教導主任(或其他處室主任)和死亡學生的家長聯繫,並說明學校的處治程序。 向學校教職員工、學生說明事件發生經過。 教務處:參加危機處理小組會議,擬定事後處治行動計畫。 擔任對外媒體發言人:掌握傳播媒體的適當報導範圍,促使傳播媒體依事實報導,不要渲染。 維持校務正常運作:協助校長成立事後處治小組,調配人力,加強巡堂,以確實掌握學生行蹤,按照平常進度舉行各項活動。 總務處:參加危機處理小組會議,擬定事後處治行動計畫。 評估現場是否為校園安全疏失,加以改善。另一方面,對事件現場的處理情形詳細報告。 配合教導處協助家長處理喪葬事宜,規劃人力配合喪事工作。 輔導室:參加危機處理小組會議,擬定事後處治行動計畫。 成立特別輔導中心:提供學生關於此事件的訊息、事後處治的計畫、及社會可用資源;衡鑑有哪些學生處於危機當中;衡鑑哪些學生需要轉介至校外機構。 到班級與同學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