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論題內容
(二)銀行函證回函為查核人員驗證銀行存款等科目餘額及相關揭露事 項之重要查核證據,金融主管機關曾發函指稱:「……鑒於近年國 內外與銀行存款金額不實相關之財務報表舞弊案件,多涉及函證疏 失,未確實執行函證程序以及評估回函可靠性,爰參酌國外審計監 理機構發布之實務指引及案例,編製銀行函證查核實務指引,以提 醒查核人員除依我國審計準則公報第六十九號『外部函證』規定, 設計及執行外部函證程序外,應參酌本指引臚列之不可靠回函跡象 及可採行之查核程序,……針對上述可能存在回函不可靠之跡象 時,查核人員應加強採取相關查核程序以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 據,並評估是否存在管理階層或員工舞弊行為,可採行的強化措施 如下……」。請問:查核人員如遇有「銀行存款過度集中於地區性 金融機構」可能存在回函不可靠之跡象時,可採行的強化措施為 何?請列舉三項說明之。(1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