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組內容

一、荷蘭東印度公司透過代理人(包辦商人),施行從原住民村落獲取利益的 「包稅制」;清代對此制度則以漢語「贌社」稱之,官府也以「社商」取 代,繼續實施。從「包稅」到「贌社」,請說明

(1)其目的、內涵與性質有何 異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