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線上測驗
登入
首頁
>
訴願法與行政訴訟法
>
113年 - 113 司法特種考試_三等_行政執行官:訴願法與行政訴訟法#122056
> 申論題
題組內容
三、甲於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建築研究所畢業,領有畢業證書, 而欲報考建築師考試。考選部以甲所修習學分不符規定,以 A 函否准其報考資格。請問
(2)其應提起何種暫時性 權利保護?
相關申論題
(一) A 函及 C 函之法律性質為何?甲師可如何提起行政救濟,其訴訟類型為何?(15 分)
#519544
(二) B 函及 D 函之法律性質為何?甲師可否提起行政救濟,其訴訟類型為何?(25 分)
#519545
(三)乙校若為私校,B 函及 D 函之法律性質為何?甲師可否提起行政救濟?(10 分)
#519546
(一)土地所有權人對徵收補償價額不服提出異議,經主管機關維持原查處,土地所有權人仍不服而提起之行政訴訟。(12 分)
#519547
(二)土地徵收違反土地法第 233 條,未於公告期滿 15 日內給付補償款,致土地徵收之行政處分失其效力時,土地所有權人欲確認行政處分失其效力而提起之行政訴訟。 (13 分)
#519548
(1)甲不服 A 函應如何提起行政救濟?
#519549
(3)以期順利應考。另是否涉及本案預為決定?
#519551
(4)並應如何為暫時 性權利保護之聲明為當?
#519552
四、甲因不服員警乙路邊隨機臨檢,並營造逮捕現行犯假象,要求簽署「執行逮捕、拘禁告知本人通知書」及「執行逮捕、拘禁告知親友通知書」。甲認為乙之執法方式侵害其人格權甚鉅,遂依國家賠償規定向地方法院提起國家賠償訴訟。地方法院認為請求裁判事項乃因公法關係所生爭議,認其無審判權裁定,移送行政法院。嗣後,甲於行政法院訴訟繫屬中,提出訴訟變更追加狀,除追加損害賠償金額外,並將確認臨檢行為不法之訴部分撤回。試問,行政法院就變更後之聲明應如何審理?案件繫屬之行政法院若向終審法院請求指定有審判權之法院管轄,終審法院應如何處理?(25 分)參考法條:法院組織法第 7 條之 3 第 1 項前段: 「法院認其無審判權者,應依職權以裁定將訴訟移送至有審判權之管轄法院。」第 7 條之 4 第 1 項前段:「前條第 1 項移送之裁定確定時,受移送法院認其亦無審判權者,應以裁定停止訴訟程序,並向其所屬審判權之終審法院請求指定有審判權之管轄法院。」第 7 條之 5:「(第 1 項)前條第 1 項之終審法院認受移送法院有審判權,應以裁定駁回之;認受移送法院無審判權,應以裁定指定其他有審判權之管轄法院。(第 2項)前項受指定之法院,應受指定裁定關於審判權認定之羈束。(第 3 項)受移送法院或經前條第 1 項之終審法院指定之有審判權法院所為裁判,上級審法院不得以無審判權為撤銷或廢棄之理由。」
#551105
三、甲因欠稅遭限制出境。甲收受限制出境通知書後,依行政執行法第 9 條規定向機關聲明異議,經直接上級主管機關作成異議決定予以駁回,並附記如不服異議決定,得於送達之次日起 2 個月內向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惟甲於異議決定送達後 30 日內向訴願機關提起訴願,經該管訴願機關作成訴願不受理決定,其後於訴願決定送達後 2 個月內,始向行政法院提起撤銷訴訟,但已逾異議決定送達後 2 個月。試問甲起訴是否合法?(25 分)
#551104
相關試卷
114年 - 114 司法特種考試_三等_行政執行官:訴願法與行政訴訟法#129550
114年 · #129550
113年 - 113 司法特種考試_三等_行政執行官:訴願法與行政訴訟法#122056
113年 · #122056
112年 - 112 司法特種考試_三等_行政執行官:訴願法與行政訴訟法#116164
112年 · #116164
112年 - 112 高等考試_三級_財稅法務:訴願法、行政訴訟法及國家賠償法#115685
112年 · #115685
112年 - 112 高等考試_三級_智慧財產行政:訴願法與行政訴訟法#115644
112年 · #115644
111年 - 111 司法特種考試_三等_行政執行官:訴願法與行政訴訟法#110294
111年 · #110294
111年 - 111 高等考試_三級_財稅法務:訴願法、行政訴訟法及國家賠償法#109666
111年 · #109666
111年 - 111 高等考試_三級_智慧財產行政:訴願法與行政訴訟法#109626
111年 · #109626
110年 - 110 司法特種考試_三等_行政執行官:訴願法與行政訴訟法#103130
110年 · #103130
110年 - 110 高等考試_三級_財稅法務:訴願法、行政訴訟法及國家賠償法#102642
110年 · #1026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