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線上測驗 登入

申論題資訊

試卷:104年 - 104年高等三級暨普通考高考三級_地政#29015
科目:土地登記(概要、實務)
年份:104年
排序:0

題組內容

一、甲男、乙女於民國 89 年結婚,婚前兩人一無所有,婚後胼手胝足,共同努力,育 有一子 10 歲。甲乙均上班工作,以工作所得共同購置自用住宅一棟,登記於妻子 名下。惟乙女不幸於民國 104 年死亡,此時,甲連同結婚前之工作收入,共有財產 計 300 萬元,其中 100 萬元係婚後繼承其父遺產所得。乙婚後工作收入存款 200 萬 元及婚後購置自用住宅現值 500 萬元,房貸未償還金額 350 萬元。請問:

申論題內容

(2)甲男和其子欲按照法定應繼分共同繼承,各應檢附何種文件申辦登記?(1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