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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論題資訊

試卷:108年 - 108 稅務特種考試_四等_財稅行政:會計學概要#79071
科目:會計學概要
年份:108年
排序:0

題組內容

三、高丙公司 107 年底之股東權益如下: 5d79a40048d1c.jpg 高丙公司在三年前發行特別股。該股票為累積、可轉換,發行滿三年後, 股東可以要求以 1 股特別股換 5 股普通股;如有積欠股息,應先付清。 若股東不轉換,則可要求公司以原發行價格加 5%贖回。根據合約,不 論轉換或贖回,公司應先清償積欠特別股股息。 高丙公司近三年的經營都不理想,都未支付特別股股息,惟因該特別股 之發行條件為累積,故公司每年同時提列應付特別股股息及預付特別股 股息。 試作:

申論題內容

⑵如果公司在 108 年初,決定贖回全數股別股,請作分錄。(5 分)

詳解 (共 1 筆)

詳解 提供者:Li

為何不是以現金3150000贖回,而是貸記普通股資本公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