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組內容
三、查核人員考量可能發生潛在不實表達之不同類型時,將管理當局聲明分成1.與受查 期間內各類交易及事件有關之聲明、2.與期末科目餘額有關之聲明,以及3.與表達 及揭露有關之聲明等三類。
⑵請列出與期末科目餘額有關之聲明的形式。(8 分)
詳解 (共 3 筆)
詳解
1.存在 2.完整性
3.權利與義務
4.評價及分攤
詳解
依據我國審計準則公報第四十八號「瞭解受查者及其環境以辨認並評估重大不實表達風險」第138條規定,查核人員考量可能發生潛在不實表達之不同類型時,所使用聲明之三大類別及其可能形式如下:
2. 與期末科目餘額有關之聲明:
(1) 存在-資產、負債及權益確實存在。
(2) 權利與義務-受查者擁有或控制資產之權利;負債係受查者之義務。
(3) 完整性-所有應記錄之資產、負債及權益均已記錄。
(4) 評價或分攤-資產、負債及權益均以適當金額列示於財務報表,其所產生評價或分攤之調整亦已適當記錄。
詳解
存在或發生 資產、負債及權益確實存在
完整性 所有應紀錄之資產、負債及權益均已記錄
評價或分攤 資產、負債及權益均以適當金額列示於財務報表,其所產生評價或分攤之調整,亦以適當記錄
權利與義務 受查者擁有或控制資產之權益,負債係受查者之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