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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論題資訊

試卷:101年 - 101 高等考試_三級_技藝(選試木竹器):產品設計實務(選試木竹器)#40075
科目:產品設計實務(選試木竹器)
年份:101年
排序:0

題組內容

題目:木竹燈具設計 設計與製作說明:本題需於答案卷上以 HB 鉛筆得不按比例方式,徒手或以儀器繪圖表 現所設計之原創圖形與結構,並與實際製作完成之作品雷同。 人類生活的環境,因地球的運轉,有一半的時間處於黑暗環境,為了延長生活與工 作的時間,人類發明製作各種照明器具,從火炬、油燈、蠟燭、電燈、日光燈到今日的 LED 燈,也代表了人類文明的發展與社會的生活型態,尤其當代的人造建築急速發展, 高樓林立,若無人造光源難以生活與工作,請設定某一空間環境(請在設計圖上以文字 說明),配合情境照明需求,設計一件以木竹為主材料的照明燈具。 設計與製作規範如下: ⑴請於答案卷上以 HB 鉛筆設計繪圖,完成後再進行製作。 ⑵木竹材料之比例與份量不拘,局部亦可使用其他材料。 ⑶請依規定使用自行準備之手工具製作,考試中工具不得借用。 ⑷本燈具產品設計製作需考量造形、美感、機能、人因、安全,並與空間環境融合。 ⑸本木竹燈具需以鉋、鋸、鑿、鑽、切、磨、劈、編等相關技術加工。 ⑹請依所提供木竹材料之大小尺寸,自定精密尺寸加工。 ⑺本完成之燈具作品不需實際塗裝,但需於設計圖上說明如何塗裝。 評分標準:每項各 2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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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作品加工技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