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居民的居住地區將居民分類,這個工作本身更偏向於一種基本的數據整理或分類工作,而不是傳統意義上的資料探勘。資料探勘涉及從大量數據中發現模式、關聯性或趨勢,而單純地按地區對居民進行分類缺乏這些深入分析的元素。
如果此分類工作是作為進一步分析的預處理步驟,例如用於後續的行為模式分析或預測分析,那麼它可以被視為資料探勘過程的一部分。但如果只是將居民按地區分類而不進行進一步的分析,則這不算是資料探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