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務中心模式認為短期的案主處理方式,比傳統長期輔導的心理社會方式更能有效幫助深陷n困難而急著求助的個體或家庭,故其期藉著任務執行的原則與功能,去解決個體或家庭的困n難,以達所期望的目標。以下即進一步說明目標與任務之間的關係,以及以「改善案主親子n關係」為例,說明如何擬定處遇目標與任務。
(一)任務中心取向中目標與任務間的關係n
1.標的-把問題聚焦:處遇必須要聚焦於如何解決案主所關心的問題,並且能夠對症下n藥,設法在有限的時間內解決問題。n
2.時限-務求短期內解決問題:任務中心模式社會工作以其簡要性、規劃性著稱,其有效n性不遜於長期或無定向的治療。n
3.問題解決與行動:藉著問題解決,案主所處的情境會漸漸產生變化,而每一次任務與行n動的執行,以達問題解決的目標。
(二)以「改善案主親子關係」為例,說明社會工作人員如何擬定處遇目標與任務n
1.指認標的問題:由社會工作人員與案家共同指認標的問題,且此標的問題必須是案主確n認的,並表示願意處理的問題,經多次家庭會談後訂定標的問題為「改善案主親子關n係」。n
2.擬訂契約:任務中心取向社會工作認為在案家同時與工作者進行某些問題的解決時,要n在書面上以明確的字句記載相互之間的關係才算服務的開始,其係提供社會工作者與案n家一個彼此清楚雙方應如何共同努力、共同確認彼此欲解決的問題,以及共同達成所期n待改變的策略,故有關要解決的問題、案家的目標,以及希望如何去解決都在契約中明n確記載說明。n
3.執行階段:提供機會給案家模擬如何解決問題,以增加其面對問題解決的能力,並分析n達到目標的障礙與如何解決。且必須討論:設立任務執行紀錄系統,如行為計量、自我n紀錄等;確認案主達成任務之策略,如每天以電話或各種方式關係家庭成員、每月安排n1 次家庭出遊等;對任務達成應給予的獎賞達成共識。n
4.評鑑階段:社會工作者與案家應定期或於每次會談時,檢討任務之執行情形,並討論是n否需要修正計畫或重新建構問題與任務。並檢視:案家的標的問題是否有效解決、案家n的問題解決能力是否有效增加、後續問題處理是否需要延長處遇期限。n
5.結案階段:如「改善案主親子關係」此一標的任務已有效解決,即可結案,如有新的問n題,則需再對任務重新定義並擬定額外契約。
針對問題、提出對策、逐一解決是任務中心取向社會工作的主軸,所以問題是什麼、如何有
效克服、克服了多少等概念都是任務中心取向所關心的重點,也因此其所依據之知識都偏好
有量化或質性的資料做根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