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線上測驗 登入

申論題資訊

試卷:102年 - 102年三等移民行政人員 移民行政 國土安全與國境執法#17147
科目:公職◆國土安全與國境執法
年份:102年
排序:0

申論題內容

一、何謂美國之愛國者法案再授權(The USA PATRIOT Act Reauthorization)?又我國在 國土安全相關法制之發展過程中,有無可借鏡之處?(25分)

詳解 (共 1 筆)

詳解 提供者:安安尼好

轉自: 王寶鑑老師部落格

(一)美國在2001年的911恐怖攻擊事件後,公眾輿論聚焦於國家安全議題,共和黨的布希政府經由國會於同年通過《愛國者法》(USA Patriot Act)。《愛國者法》旨在強化邊境管制及遏止恐怖主義,擴大司法警察機關之權力。因《愛國者法》為特定施行期間有效之法律,期滿前須經國會同意延長始得繼續施行;此即為愛國者法案再授權(The USA PATRIOT Act Reauthorization)之意涵。惟愛國者法案再授權,實係指兩個法案:


1、 共和黨的布希政府時期的《愛國者強化及再授權法》


     為持續推動反恐,布希政府於2005年間經由國會立法,通過《愛國者強化及再授權法》(USA PATRIOT Improvement and Reauthorization Act of 2005),以延長愛國者法案之實施期限。


2、民主黨歐巴馬政府時期的《愛國者落曰條款延長法》


     因為愛國者法案本身涉及了國家安全與人權保障間衡平的高度爭議, 2008年政黨輪替,歐巴馬政府經由國會立法程序,於2011年5月26日簽署公布《愛國者落曰條款延長法》(PATRIOT Sunsets Extension Act Of 2011),以修正並取代2005年間的《愛國者強化及再授權法》,並讓愛國者法最多延展至2015年6月1日,其後將失效。


(二)《愛國者落曰條款延長法》主要就三個具爭議性的事項加以規範:


1、隨機式監聽(roving wiretaps):賦予政府監聽疑似恐怖分子所可能使用的電子設備之權力。


2、資訊之提交(tangible records provision):賦予政府可要求銀行或電信業者或圖書館,提交使用人的相關資訊之權力,即使未經當事人知悉或同意,銀行或電信業者或圖書館仍有提交之義務。


3、孤獨犯案者(lone-wolf):賦予政府可對外籍人士和組織,進行跟監之權力。


(三)檢討愛國者法授權的呼聲


     2013年6月,美國中情局雇員斯諾登(Edward Joseph Snowden)揭發美國政府的稜鏡計劃中監聽項目的秘密文件後,國會議員及輿論已倡議重新檢視愛國者法及其授權法案。


參院通過「美國自由法」取代「愛國者法」 限制國安局監聽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