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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年 - 105年關務特考三等關稅法規#5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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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論題
試卷:105年 - 105年關務特考三等關稅法規#50045
科目:公職◆關稅法規
年份:105年
排序:0
申論題資訊
試卷:
105年 - 105年關務特考三等關稅法規#50045
科目:
公職◆關稅法規
年份:
105年
排序:
0
申論題內容
一、何謂補貼與平衡稅,有何規範?(25 分)
詳解 (共 1 筆)
詳解
提供者:Joyce Chiang
補貼係指進口貨物在輸出國或產製國中,其產製或銷售、運輸過程中,直接受領財務補助或間接受領其他形式之補貼,致該國生產或輸出該物品,對其他國家較有優勢之情形。
平衡稅:針對受領財務補助或其他形式補貼,致損害中華民國產業者,於輸入中華民國時,除依海關進口稅則課徵關稅外,得課予其相當之平衡稅,惟其金額不得超過其受補貼之金額。(關稅法67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