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社會保險係社會安全制度中重要的一環,目前我國的社會保險體系係按職業別分立,不同職業別的社會保險制度有不同的主管機關。目前衛生福利部所主管之社會保險業務包括國民年金保險(下稱國保)及全民健康保險(下稱健保)(健保詳細內容請參考本網頁之「衛生醫療保健」單元),提供國民健康照護及老年基本經濟生活保障,另透過保險費補助,讓各類弱勢民眾參加健保、國保之權益獲得保障。
二、社會津貼是國家透過立法的程序從租稅或是公共基金編列出各項預算,每個月或定時發給的補助金,這些補助金是給予特殊身份的民眾,來縮短貧富差距,常具有補償性質或是用來滿足額外的經濟需求。它是屬於長期性的補助,但因牽涉到政府的財政與保障經濟安全的因素,所以必須和社會救助及社會保險相互配合實施,才能發揮其功能,而不相重疊,造成資源的浪費。
三、社會救助是一種社會福利,主要是協助低收入戶,以及遭遇急難的受災戶,維持其基本生活水準。又稱為公共救助,是所得維持政策中的一環,目的在維持國民最低「基本」生活水準所需的所得。
我國社會安全體系是由社會保險、社會津貼與社會救助三種制度所組合而成的,各項制度都是相當重要的存在,而各制度都有著不同的特性與功能,如以下敘述
1.社會保險:主要依據個人生產力、工作績效等,給予相對應的福利,常見的有勞工保險、國民年金等。
2.社會津貼:屬於制度式的社會福利制度,提供普遍性的服務,常見的有家庭津貼、社會住宅津貼等。
3.社會救助:屬於殘補式的社會福利制度,常常在失去家庭功能時,提供協助,但此制度常常只是有洞補洞,常常會導致所謂的貧窮循環。
而三種制度應以下列方式分工:
1.社會安全體系應以社會保險為主,社會津貼為第二線,社會救助為最後的手段。
2.社會津貼主要為預防性的,故其可依國民的需求進行設計,補足社會保險不足之處,讓社會安全體系更加完整。
3.社會救助雖為社會安全體系的最後一道防線,但應該設法維持國民的基本生活水準,並透過社會津貼與社會保險,協助國民有更佳的生活水準,否則依然只是有洞補洞,而且洞只會越來越大,而負責補洞的社會救助卻無法及時補上漏洞。
社會保險、社會津貼與社會救助是保護我國社會安全的三項重要制度,
一、社會保險
其特性為強制性的全民投保,主要經費來源來自保費,因此人民具繳費的義務,由政府、雇主以及勞工三者互助合作,保障人民的資產累積。如全民健保、勞工保險、國民年金、農保與軍保等。
二、社會津貼
其特性為普及式的免繳稅給付,不須經由資產調查,只須符合資格即可領取,主要經費來源來自稅收,其津貼給付安撫社會大眾表現的象徵性大於其實際給付的保障價值。如生育津貼、老人津貼等。
三、社會救助
其特性為殘補式的社會福利制度,主要經費來源來自稅收,須經由資產調查才可進行給付,保障人民基本生活水準。如急難救助、中低收入戶及身心障礙者的生活扶助等。
三項制度在社會安全體系中佔有重要的角色,社會保險在未有危機發生時督促人民進行資產的累積做好危機預防準備;社會津貼象徵著無論是哪個階級的人民皆享有社會權、政府的福利保障;而社會救助則是在人民在生活遭遇困境時,維持其基本生活水準的安全制度,透過這三項安全制度才能維持社會的運作與平衡。
(一)三者的特性與功能
1. 社會救助:在福利分類上屬於為非繳納性的社會給付,也被視為個人經濟安全的最後一道防線,社會救助針對於被定義為弱勢的族群,如最傳統的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等,其有救濟性質,通常透過直接性的實物或現金給付完成。因給付的對象較少,非普及性,故資源重分配的程度不足。
2. 社會津貼:針對特定群體的普遍性需求,而非以經濟條件區分(但可設有排富條款)的福利給付,如針對幼兒、婦女、照顧者、長照等普遍性的需求。其可以透過現金或實物給付方式,實物給付方式如托嬰津貼、長照機構津貼等,不透過發放現金而能確保資源使用符合目的。其資源重分配的效益最大。
3. 社會保險:屬於國家動用公權力強制符合資格之國民納入保險,如五柱國民年金體系,因其屬於保險性質,所以屬於繳納費用的給付,透過集體的保險預防個人失能時陷入風險。社會保險分為隨收隨付,完全準備提存與混合制。
(二)分工
1. 社會救助:應為保障經濟安全之最後一道防線,在理想狀況下應扶助服務對象能負擔至脫貧的情況,並進入社會保險體系。
2. 社會津貼:社會津貼應針對普遍性的需求,如目前可知的長照、幼托等領域,並且社會津貼應作為政策之直接性的社會控制手段,如面臨少子化、高齡化這種普遍性問題,是社會津貼可以使用的部分。
3. 社會保險:社會保險相對於社會救助,可保障非失能者因意外、老化等因素,在事發後進行一次性給付(如健保)或持續性給付(如年金),故適合使用在對預防預期性的風險。
生活津貼。 為自付額。 層面。 政府應建構以社會保險為主,社會津貼為輔,社會救助為最後一道 防線的社會安全體 系。 社會津貼應因應國民特殊的需求而設計,針對社會保險不足之處予 以補充,逐步整合成 國民基本所得保障。 政府社會救助之設計應以能維持國民之基本經濟生活水準。
青少年重視同儕,在情感上支持同儕,有時會為了支持同儕而參與同儕霸凌行為,社會權力與 霸凌行為有相關性,尤其女生有時會為了異性而產生霸凌行為,權力不均是分辨霸凌行為的一 大特徵。 被霸凌的小孩比一般的孩子更易傾向低自尊,且易感覺沮喪、孤獨、焦慮、不安全感,孤獨 的感覺通常在霸凌結束之後還是會持續,並非有情緒障礙的孩子才比較容易被霸凌,而是霸 凌的情形使孩子產生了情緒的困擾,例如自尊降低。除了情緒的問題之外,這些被霸凌的受 害者也在被欺負之後有更多的行為問題產生,而且隨著時間而益加嚴重,他們開始會自責且 視自己為社會的敗類。根據研究,情緒的困擾會影響到成年期,並導致其低自尊與沮喪的可 能性。 心理方面:被霸凌者產生的影響包括受害者的孤獨感、沮喪以及焦慮,會導致學習成就和 自尊的低落,甚至是生病,過被霸凌經驗的青少年,會有較低的自信心,且與同儕、父母、 學校的聯繫感較低,且有較低的學習動機。 身理方面:有自殘、輕生、輟學、犯罪等行為。 日後影響:可能成為加害人或行為偏差者。 霸凌類型 肢體霸凌:以肢體暴力行為霸凌他人,包括踢、打弱勢同儕、搶奪財物等,是最容易辨認 的一種,會造成他人身體受到傷害。 言語霸凌:運用語言刺傷或嘲笑別人,包括取綽號、用言語刺傷、嘲笑弱勢同儕、恐嚇威 脅等,是校園中最常出現且最不易發現的霸凌行為,會造成他人心理受傷,傷害程度有時 會比肢體霸凌還嚴重。 關係霸凌:這一類型的霸凌往往牽涉到言語的霸凌,包括排擠弱勢同儕、散播不實謠言中 傷某人等。 反擊型霸凌:這是受凌學生長期遭受霸凌之後的反擊行為,包括受霸凌時生理上的自然回 擊或去霸凌比自己更弱勢的人。 性霸凌:類似性騷擾,包括以有關性、身體性徵及性別取向作為玩笑或嘲諷內容的行為或 是以性的方式施以身體上的侵犯。 網路霸凌:係指利用網路散播色情圖片、散佈謠言中傷他人、留言恐嚇他人等使人心理受 傷或恐懼的行為,這是近年來新興的霸凌型態,而且程度相當嚴重。 案例 遭受霸凌的學生的生理與心理方面都會受到嚴重傷害,以性霸凌為例的具體表現行為如下: 有關性或身體部位的評論或譏笑:如黃色笑話、波霸、飛機場、矮冬瓜等。 對性取向的譏笑或是對性行為的嘲諷:男人婆、娘娘腔、同性戀都是對性取向、性行為的 嘲笑。 傳遞與性有關令人討厭的紙條或謠言:孩子之間會流傳關於同學間性的謠言。 身體上侵犯的行為:以性的方式摩擦或抓某人的身體,或是迫使某人涉入非自願的性行為 中,除嚴重的性侵害外,舉凡觸碰身體部位、脫褲子、掀裙子、偷看上廁所、偷看換衣服, 或是學童間流行的遊戲俗稱「阿魯巴」、「草上飛」、「千年殺」皆屬此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