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凌者(可能是一個人,或者以集體形式存在)對被霸凌者進行重複的傷害行為。霸凌者擁有高於被霸凌者的力量,其力量包含社會權力、體力、及過當的管教權。霸凌行為可能透過言語、文字、圖畫、符號、肢體動作等行為,使被霸凌者在身體、心理、社會適應中(一項或一項以上)受到傷害。嘲弄(teasing)意為嘲笑戲弄僅於開玩笑沒有惡意之意。當霸凌事件發生校護所扮演角色的第一功能1.皮肉外傷的護理。2.了解受傷的原因。3.談話過程一定要讓被霸凌者有安全感,感覺您是值得信任的,您是真誠的想幫助他解決問題,且絕不會把事情越搞越大越複雜。4.創傷事件後的心理支持及重建,其實被霸凌者常會因為被霸凌而變得退縮,拒學,甚而反向變成報復者等等,所以創傷重建是非常重要的。5.建立霸凌事件參與者合宜的認知,如遇到衝突事件該如何處理,才能減少產生霸凌事件?合宜的校園人際關係是什麼?如何處理感情問題?等等的認知需重新建構,否則同樣事件會再發生。6.校園防治霸凌的通報者,一旦發現有霸凌事件一定要通知學校學務處及導師共同處理,通知家長等等。因為一個霸凌事件絕非校園內單一師長就可以解決而是需要多方團隊合作處理的。
嘲弄是一種削減,有貶損、詆毀、輕視之意。
霸凌包括兩項:刻意強迫或脅迫、不當的言語或動作對待。同時還有許多詞彙表達霸凌,包括:欺負、戲弄、攻擊、騷擾、
脅迫、操縱、嘲弄等。
校護的角色與職責:予生理上的傷口包紮及照護,傾聽,鼓勵受害者說出事由即使末。了解後聯繫學務處,輔導老師及班導師介入,了解霸凌學生成員與聯繫家長。
1.教育部 是以霸凌事件的發生、性質、和處置原則, 列出四個要素: (1) 具有欺負他人之「行為」, (2) 造成生理或心理上之「傷害」, (3) 兩造「勢力」(地位)不對等,和 (4) 其他經校園霸凌因應小組討論後「認定」者。
2.嘲弄 -- Teasing」: 揶揄、惱人言行、過度開玩笑
霸凌是指惡意用言語及肢體傷害被害人,嘲弄僅用言語傷害被害人,校護應以健康守護者觀點去適時做衛教
霸凌是群體學生以言語、肢體等動作傷害他人心理、身體層面,可能導致他人身心受創;嘲弄則較常為單一學生對他人以輕視態度,並嘲笑或侮辱之語氣對待,使他人有不舒服之感受
霸凌:個人或集體長期以文字,圖畫,符號,肢體,語言等直接或間接對他人貶抑,排擠ㄝ欺負,騷擾,揶揄同學,令他人處於不友善之學習環境,產生精神上,生理上,財產上之損失.
校護對於被霸凌者之職責:1處理傷口2了解受傷原因3提供安全的環境4進行霸凌通報流程
嘲弄:嘲笑戲弄之意,非同一個案
校護之職責:宣導正確社交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