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瞭解自己是一個很重要的議題,請說明何謂自我覺察理論(self-awareness theory),並用這個理論來說明我們注意到自己的歷程與結果(20 分) 與解釋人們為何會做出酗酒、暴飲暴食和自殺等偏差行為。(5 分)
詳解 (共 8 筆)
自我注意的歷程
我們在行為發生或之後,在心中引發不適感受或認知失調,就會引起我們對自我的注意。透過自我覺察理論,當我們對自我內在經驗注意時,我們可能可以關注到動機、感受、想法等內容,在這些內在運作的運思過程中發現未被知曉的個人經驗。
自我注意的結果
在自我注意的歷程之後,在外顯行為或態度表現上,可能會有所轉變或更加篤定。並且因為透過自我覺察的經驗,得到對自我認識的經驗,協助個人生活、人際、工作或情緒狀態能更加順暢,個體在往後持續進行自我覺察的動機也會提升。這與個人中心取向學者Roger相信個人有自我實現、自我覺察的能力與驅動力相符。
人們為何會做出偏差行為
偏差行為包含自傷或傷人,對生物的生存來說是一大威脅。以自我覺察理論解釋,會進行偏差行為的個體,通常鮮少進行自我覺察,從而使得心理內在的衝突、憤怒、失落等情緒沒辦法被發現、被理解、被傾聽與接納,而只能透過行為展現或發洩。因此,自我覺察不僅能夠帶來對自我的認識,也能夠協助個體學習接納情緒、自我撫慰,減少因衝動而鑄下無法挽回之悲劇遺憾的發生。
一、自我覺察的歷程與結果
根據APA的定義,自我覺察理論是將注意力聚焦在自我身上的結果,可以被區分為主觀的自我覺察與客觀的自我覺察。主觀的自我覺察來自於個人主觀對自身行為、知覺的觀察與體驗,而客觀的自我覺察則來自比較自我與(1)與他人在行為、態度、特質的不同;(2)覺知到的社會標準。
Duval和Wicklund在1972年所提出的客觀自我覺察理論指出當人們將注意力放在自己身上時,會進行自我評量,將自己的行為和適宜的標準比較。比較過程假如發現自我和標準不一致,人們會向著標準努力,嘗試減少不一致。後續Carver(1979)認為自我覺察是自我調控中反饋循環 (feedback cycle) 的一部分。自我覺察會使人們照某些標準和自己的行為作比較,判斷自己是否符合此標準,並且持續不斷的修正自己的行為。但假如個人無法夠透過自我調整使行為、感知或想法合乎社會標準時,則會產生極大的情緒反應,例如對自己的不滿情緒。
該歷程可以簡易區分為三個階段:
1.個人將注意力擺放到自己身上,觀察自己
2.將自己的想法、感覺以及行為等內外行為,與他人行為、覺知的社會標準進行比較
3.比較結果:
(1)若行為合乎標準,內在感受滿足與驕傲
(2)若比較結果不一致,個人嘗試改變自身以合乎外在標準。若行為仍與標準不一致,出現對自我不滿等負向情緒
二、應用自我覺察理論於偏差行為解釋
藉由上述歷程,可以瞭解到自身行為與外在標準的比較結果是影響情緒的重要因素。在這個歷程中,假如錯誤地覺知外在標準或自身行為,或是個人難以企及外在標準,便可能使個人持續因比較結果不一致而持續且強烈地經驗到負向自我評價與負向情緒。在持續強烈的負向經驗下,為了因應不一致比較結果帶來的的負向情緒經驗便可能出現偏差行為。例如:
1.持續的負向自我評價、伴隨的負向情緒與認為無法企及標準的無望感可能使個人在絕望下選擇自殺。
2.暴飲暴食與酗酒則可能是個人因應負向自我概念與負向情緒的方式,且酒精也會降低個人自我覺察的能力,使個人暫時逃離自我覺察,更加增強個人採取使用酒精作為因應方式,形成酗酒。
資料來源:APA字典、阿摩的詳解
一、自我覺察理論 (theory of objective self-awareness)(Duval & Wicklund, 1972) 指出,當人們將注意力放在自己身上時,會進行自我評量的過程,將自己的行為和適宜的標準比較。如果自我和標準不一致,人們會向著標準努力,嘗試減少不一致。自我調整 (self–regulation) 是指人們控制和監督自己行為的方式。
人們偏差行為如酗酒、暴飲暴食和自殺的行為,多數與其自我概念相關,當人們自我概念發展過程中覺察到外界的造成自我概念傷害後,並未進一步處理時,人們對此傷害仍有許多憤怒、不解、委屈、難過、悲傷、憂鬱、放棄等各種負面情緒,當人無法調整外在環境持續傷害或降低發生的頻率時,向外發洩個人情緒的動力降低,如同完形學派所強調的「迴攝」,將此種無法控制的無力感,轉而以傷害自己來獲得某種程度自我控制的發洩,低程度不愛惜自己身體,已酗酒、暴飲暴食、輕度自殘與自傷,到高程度的自殺行為,都在展現著人們自我覺察到面對無能為力困境時處境。
據自我覺察理論(self-awareness theory),當我們集中注意力於自己時,我們會依自己內在的標準與價值觀來評鑑比較自己現在的行為(Carver & Scheier, 1981; Duval & Wicklund, 1972; Wicklund, 1975; Wickland & Frey,1980)。
也就是當我們處於自我覺察狀態時,我們會成為客觀地評鑑自己的觀察者。同時人們會突然察覺到自己的行為與內在標準或期望之間的差異,進而引導我們表現出後續行為的過程。個人對自己的態度、情緒及其他內在狀態的瞭解,有一部份是從觀察自己在大眾下的言行舉止,或從言行舉止發生時的周遭環境推論而來的(Aronson, Wilson, Akert,1995)。
https://ir.nctu.edu.tw/bitstream/11536/41635/1/759201.pdf
原始的客觀自我覺察理論 (theory of objective self-awareness) 指出,當人們將注意力放在自己身上時,會進行自我評量的過程,將自己的行為和適宜的標準比較。 如果自我和標準不一致,人們會向著標準努力,嘗試減少不一致(Duval & Wicklund, 1972)。
http://epbulletin.epc.ntnu.edu.tw/upload/journal/prog/051b5948_20180330.pdf
我覺察理論:了解自己,發現自己想改變或言行不一致的地方。
自我調節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的自我調節,指人們給自已制定行為標準,用自己能夠控制向獎賞或懲罰來加強、維護或改變自己行為的過程。狹義的自我調節,實際上指自我強化,即當人們達到了自己制定的標準時,用自己能夠控制的獎賞來加強和維持自己的行為的過程。
ㄟ,我覺得這題不是ROGERS那個自我覺察喔,所以那個最高分30分投票的解答我不認同,這題我覺得是上面摩友另外提的,自我覺察後跟社會標準比較帶來其他情緒,是這個自我覺察理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