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為審查通訊保障及監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向最高檢察署調閱該署掌有偵查卷證之通訊偵查聲請書、筆錄、監聽譯 文等卷證文書影本及監聽光碟片。請從憲法角度說明立法院向偵查機關 調閱文件之憲法基礎及其界限。(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