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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論題資訊

試卷:114年 - 114 一般警察、移民行政特種考試_二等_各類別、移民行政:憲法#127783
科目:高考/二等/一二級◆憲法
年份:114年
排序:0

申論題內容

二、甲律師事務所曾受乙公司委任處理回覆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資產減損報告事件,後乙公司內部人員涉嫌違反證券交易法內線交易遭檢調 調查。檢察官聲請 A 地方法院核發搜索票以搜索甲律師事務所,法院准 其聲請。檢察官搜索後扣押甲所持有與乙公司內部人員通訊往來之文書 與電磁紀錄。甲律師事務所對 A 法院所核發之搜索票不服,提起抗告後經 B 高等法院以抗告無理由駁回確定。
請從憲法規定與憲法法庭見解,附理由說明搜索律師事務所之下列法律規定有無牴觸憲法。 (25 分)
參考法條:
刑事訴訟法
第 122 條第 2 項規定:「對於第三人之身體、物件、電磁紀錄及住宅或其他處所,
以有相當理由可信為……應扣押之物或電磁紀錄存在時為限,得搜索之。」
第 133 條第 1 項規定:「可為證據或得沒收之物,得扣押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