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論題內容
一、計程車司機甲參加公司尾牙聚餐時,忽接到家中來電,稱家中有急事,要甲即刻趕
回家。甲也不管自己是否還能騎車,仍向同事乙商借其機車一用。乙看到甲已經喝
了不少酒,明知甲已無法安全駕駛,卻因甲確有急事,仍將機車借甲使用。甲騎車
不久,因精神不濟,注意力不集中而撞倒路人丙,丙當場死亡。甲且因精神狀態不
佳,未察覺撞倒路人,仍繼續騎車回家。數小時後甲在家被循線追緝而至的警察逮
捕,甲經抽血檢驗,血液中酒精濃度達百分之零點零七。甲抗辯當時已酒醉,什麼
事都記不得了。試問:甲及乙各應負何刑事責任?(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