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動產廣告坪數、價格、服務內容、交通位置,區域環境等,應與事實想符合,不可有造成消費者錯誤認知,且於簽約後,所服務之內容必須與廣告一致。
例如:挑高4米,使用空間大,使消費者誤以為有合法夾層登記,就違反了消保25條
若建商將廣告外包給廣告公司所表示的內容,是明知或可得知廣告內容不實,造成消費者因為信任廣告導致交易,所受的損失賠償,應廣告業者與企業付連帶賠償責任,但如果廣告與企業者無關,單純是廣告公司的意思,企業者提出證明與此錯誤訊息無關,得減輕賠償責任
例如:捷運10分鐘,台北3分鐘等字樣。屬於可求證真假的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