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論題內容
一、隨著傳播科技發展,網際網路之內容與應用遠超過前人之想像。網際網路資料分享
理念與行為,挑戰傳統著作權法中「保留所有權利」(all rights reserved),或是
「不保留任何權利」(即公有領域,public domain)之二分法規定。因而創用 CC
(Creative Commons)提出創作者可以「保留部分權利」(some rights reserved)之
概念以解決上述問題。試問某人於其臉書(facebook)中載入 youtube 之某一影片供
他人觀看或下載,是否違反著作權法?(10 分)其理由為何?(3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