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對其影響:
1.彰顯功績制之精神,禁止公私部門因求職者、任職者因身分不同,遭不利對待或權益侵害,強調形塑一個公平、健康之雇傭與就業環境
2.影響後續肯正行動(Affirmative Action ),即弱勢優惠雇用,其指出公平就業行動立意雖好,卻對少數族群、婦女、身障者與退除役軍人之協助仍為消極被動,故主張積極介入改善,如:提倡代表性官僚、ACWA特殊身分之加分與錄取
3.爭議:悖離功績制與平等原則
(三)我國:
特種考試;性別平等法;身障者就業權益法、原住民就業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