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增強理論:史金納提出的增強理論有以下四個特點。
1.正增強:在表現出我們想要的行為後,給予獎賞,增強之。
2.負增強:在表現出我們想要的行為後,移除令其不悅的部分,增強之。
3.正懲罰:在表現出我們不想要的行為後,給予處罰,減弱之。
4.負懲罰:在表現出我們不想要的行為後,移除獎賞,減弱之。
二、增強理論於考績上的應用:
1.正增強:當我們努力工作,也不常請假,公文不逾期,這時我們得到甲等,就會增強我們這樣的行為。
2.負增強:假設我們前一年比較混,所以拿到丙等,感到很不開心,這年努力工作,公文不逾期,不請假,得到甲等,那也就是移除了之前丙等帶給我們的不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