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線上測驗 登入

申論題資訊

試卷:102年 - 102 退除役軍人轉任公務人員特種考試_三等_人事行政:各國人事制度#31353
科目:各國人事制度
年份:102年
排序:0

申論題內容

三、析述英國和美國政府最高人事機關體制的變革及其現行組織體制和職權運作情形。 (25 分)

詳解 (共 1 筆)

詳解 提供者:已上岸回來考地政士兼撿鑽石

(一)英國
1.人事機關體制變革
(1)1968年以前:
甲.文官委員會:以獨立超然地位行使考選用人權,
乙.財政部:掌理考試以外人事行政由;此時英國之人事機構體制為折衷制性質。
(2)1968年至1981年間
文官部:依胡頓報告建議設置,接掌財政部職權,文官委員會亦併入之,自此時起英國之人事機構體制轉為部內制。
(3)1981年至1987年間
甲.管理與人事部:由裁撤文官部而改設之,專管各機關管理制度措施之規劃、檢討、改進、人員進用、訓練、退撫等。
乙.財政部:負責其餘涉人事經費事項。
(4)1987年至1993年間
甲.文官大臣辦公室:由裁撤管理與人事部改設之,負責文官之責任、標準、考選與發展。
乙.財政部:負責以上之其他人事事項。
(5)1993年至1995年間
甲.公職與科技局:由裁撤文官大臣辦公室改設之,隸屬於內閣事務部,掌理財政部未管之人事事項、行政效能、服務績效、管理發展。
乙.財政部:負責文官分類結構、任免政策、員額編制俸給福利等。
(6)1995年至1998年間:
甲.公共服務局(公職局):由公職與科技局改稱,隸屬內閣事務部,負責文官管理及效率規劃事項,並交各部執行。
乙.文官委員:文官委員會調整改為文官委員,直接隸屬英王,掌理文官遴選原則之決定。
丙.此時起財政部不再掌管人事行政業務。
(7)1998年至今:公共服務局經裁撤所遺業務及文官委員併入「內閣事務部」。
2.現行組織體制
(1)常務次長管理團隊:負責制定人事政策及決定高階文官任用。
(2)內閣事務部下設二單位負責人事業務
甲.文官能力團隊:其功能有文官改革、領導人才管理及人力相關業務(薪資、福利、獎賞等)。
乙.文官指導局:係公共服務局改置,由文官長任主席每月定期開會研議增進文官績效與聲譽。
3.職權運作情形
中央政府及各級政府內部均設人事室,於組織體系上不隸屬內閣事務部,而直接受機關首長指揮,於實施人事政策方面,仍配合人事主管機關政策之聯繫與指導。
(二)美國
1.人事機關體制變革
(1)1883年以前無人事專責機構。
(2)1883年至1978年間
聯邦文官委員會:依文官法設置之,由委員三人組成,地位超然獨立,不受總統指揮監督,此時美國之人事機構體制為部外制。
(3)1978年至今
依文官改革法撤銷聯邦文官委員會,設以下人事機構:
甲.聯邦人事管理局:隸屬總統指揮,為聯邦最高人事主管機關,屬部內制性質。
乙.聯邦功績制保護委員會:由委員三人組成,掌理聯邦人事制度之監督與公務員權利保障,為準司法性質之人事機構。
丙.聯邦勞工關係局:委員三人組成,地位超然獨立,掌理聯邦公務員工會組織活動及公務員與政府間之爭議處理。
2.現行組織體制
聯邦人事管理局為聯邦最高人事主管機關,係總統的人事幕僚機關,採首長制,局長由總統提名經參議院同意後任命,任期四年
3.職權運作情形
(1)聯邦人事管理局:負責聯邦人事管理制度與政策規劃,並監督各機關依據相關法令辦理人事管理工作,為總統的人事幕僚機關。
(2)聯邦功績制保護委員會:負責公務員對服務機關人事處分所提之訴願案件,審理特別檢察官辦公室提出懲處案件,審核人事管理局規章,定期提交相關問題專案分析報告等。
(3)聯邦勞工關係局同上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