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論題內容
三、甲為平面設計師,經營陶瓷餐具公司,5年前曾繪製1隻「七彩臺灣獼
猴」的圖樣,圖中的獼猴樣貌雖近似於真實世界的獼猴,但有紅橙黃
綠藍靛紫的毛色。甲認為獼猴活力旺盛,因此「七彩臺灣獼猴」的寓
意為「重獲新生」。甲將「七彩臺灣獼猴」圖印製於其公司販賣的陶瓷
餐具,5年來於國內賣出數千套,並獲得設計獎。乙亦為平面設計師,
經營陶瓷茶具公司,半年來販賣印有「六彩獼猴」的茶具組數百套。
紅黃綠藍靛紫六色的「六彩獼猴」圖樣,與「七彩臺灣獼猴」的圖樣
皆以仰視圖呈現,且獼猴的基本體態構圖、整體輪廓線條轉折方式、
勾繪猴毛的方法等布局構造,甚至上色方法,幾近相似。甲認為乙抄
襲其「七彩臺灣獼猴」,遂提起告訴。乙則否認其有抄襲的行為,認為
臺灣獼猴與世界上其他品種獼猴的樣貌差異不大,因此獼猴的樣貌係
一自然界的事實,「七彩臺灣獼猴」圖樣不過是甲將獼猴的樣貌描繪於
紙上,充其量僅為美術思想,並不符合著作權法所保護之著作要件。
試問:乙的行為是否侵害甲的著作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