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線上測驗 登入

申論題資訊

試卷:97年 - 97 警察升官等考試_警正_消防人員:消防搶救實務(包括消防勤務、消防戰術、緊急救護、民力運用)#48621
科目:消防搶救實務
年份:97年
排序:0

申論題內容

三、試論述到院前緊急救護急救原則,及勤務要領中關於勤務前準備、現場作業、送醫 途中,及返隊後之處置作為為何?(25 分)

詳解 (共 1 筆)

詳解 提供者:棠次郎
內政部消防署緊急救護勤務指導要點  修正日期:88/10/13
參、緊急救護急救原則
一、維護環境及個人安全與感染控制。
二、評估中樞神經系統功能。
三、維護脊椎之完整性。
四、維護呼吸道及呼吸。
五、抽吸或給氧。
六、評估及維護心臟血管功能或止血包紮固定。
七、露身檢查及詢問病史。
八、生命象徵之監測。
九、其他依狀況許可範圍實施必要急救處置。
十、選擇適當後送責任醫院。
肆、勤務要領
一、服務態度:
 (一) 勇敢、鎮靜、機警、隨機應變。
 (二) 技術純熟,動作敏捷。
 (三) 態度和藹,解說清楚。
二、勤務前之準備:
 (一) 依照「救護車檢查紀錄表」、「救護車隨車裝備檢查表」每日實施
      各項檢查保養及記錄與耗材之補充。
 (二) 加強EMT2之培訓與複訓,強化救護技能與知識。
 (三) 地勢、交通、醫療機構等相關資料之調查。
三、出勤時之檢查:
 (一) 服裝儀容之整飾。
 (二) 應勤用具之檢查。
 (三) 勤前教育提示。
四、出勤中之作為:
 (一) 依派遣員之指示前往事故現場。
 (二) 視需要開啟警報器、警示燈。
 (三) 交通安全之確保。
 (四) 無線電出勤之報告。
五、現場之作業:
 (一) 停車位置之選定。
 (二) 急救現場之評估。
 (三) 感染之控制。
 (四) 救護裝備器材之取用。
 (五) 傷病患之評估。
 (六) 緊急急救技術之處置。
 (七) 暴力傾向傷病患安全戒護之協助與自身安全維護。
 (八) 特殊意外事故請求支援及現場評估處置與報告。
 (九) 拒絕送醫者之簽證確認。
六、送醫途中之處置:
 (一) 傷病患病情評估回報與責任醫院橫向之連繫。
 (二) 傷病患送醫途中之照護。
 (三) 隨行家屬、親友之安撫與指導協助。
 (四) 隨車家屬、親友與傷病患車內之安全維護。
七、抵達醫院之處置:
 (一) 傷病患之交接,病情評估與急救處置之說明。
 (二) 救護紀錄表之填寫並送交醫護人員之確認。
 (三) 急救器材之交換與回收。
 (四) 處理總結之續報。
八、返隊之作為:
 (一) 返隊時取消警示燈及警報器之使用。
 (二) 返隊後有關案情之結報。
 (三) 車輛器材之清潔消毒及除污與耗材之補充。
 (四) 車輛性能之檢查與油料補充。
 (五) 通訊器材歸位。
 (六) 工作紀錄簿之記錄與救護紀錄表之送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