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貨品因適用解釋準則二(乙)或因其他原因而表面上可歸列於兩個以 上之節時,應依解釋準則三各款辦理分類。請問在何種情況下方能適 用解釋準則三(丙) 「歸類位列最後之節」規定?(10 分)並試舉一例說明之。(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