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交通部觀光局修正發布之現行「旅行業接待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觀光旅遊團品質注意 事項」之規定,旅行業及導遊人員辦理接待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觀光團體業務,應合 理收費,其行程、住宿、餐食、交通、購物點、參觀點及導遊出差費等事項應依規 定辦理及提供符合品質之服務,請逐項說明之。(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