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非所著《韓非子• 說疑》提到,是故禁姦之法:太上禁其心,其次禁其言,其次禁其事。此句話語帶出,社會的安定必須建立在消除奸佞心念、言語和實務上,其防微杜漸之我見中的『我』,是君主、獨裁者的個人,非代表百姓的鉅觀層次。故我們可以將防微杜漸的微觀、宏觀層次進行討論,以人在不同情境下,對於防微杜漸的思想與方法的密度規範有不同的見解,但可理解其共通點,便是預防災禍,在我個人主觀的判斷之下,將不利於我方的動念遏止,杜絕它的發展。
防微杜漸最經典的故事便是東漢和帝年幼即位,由非親生母親的竇太后垂簾聽政,握權之人便培養其娘家勢力,架空和帝,當時的司徒丁鴻,對竇氏專權不滿,那時剛好發生了日蝕,他引《詩經》:「敬天之怒,不敢戲豫。」希望和帝認真看待,奪回權勢做主,便告知和帝,禁微則易,救末者難,人莫不忽於微細,以致其大,藉此和帝收回竇太后娘家兵權,化解政治危機,丁鴻升職為廷尉。此典故與《韓非子• 說疑》的時代背景下,都是以君王為重,首要目的便是鞏固政權的中心思想,君王的治國之道,對於他人逾越有限制的必要:但對於包含百姓的國之安定,前提是,君王得是個明君,不然聽讒言,壓榨人民,限制思想,無民意支持,何來的國之根本。
從西方洛克提到自由權,到我國頒布憲法,將人民的基本權利用來防禦行政的專斷,對於「是故禁姦之法:太上禁其心,其次禁其言,其 次禁其事。」,在此時代背景下,此內容就不適用,考量政府與人民權益義務關係下,我們對於自由限制有著諸多的規範與解釋,如層級化保留,使每個自然人都受到保障,以大我的思想觀,防止權力無限擴張,傷害到民主體制。
防微杜漸的我,從大我移至小我,針對個人本身品格的管控,安己修身是有必要的,在人與人之間的相處中,如果沒去約束自身的壞習慣,而隨意傷害他人,致使他人受到傷害,讓生活環境變得脆弱,你我他都會受到影響,近期新社會運動蓬勃發展,在後物質時代,運動的興起不再以生產關係或資源分配的問題為主,而是因為人民對生活、世界及空間的注意,使得我們走去關心社會關係、符號及身分再建構的事情。在台灣me too運動 對於性平權的爭取,不隨意侵害他人的自主,促成性騷擾防治法,對於權勢性騷擾有更加嚴格的限制,從諸多案例知曉上位者對於自身行為的管控不佳,防微杜漸相較用於他人,更不容忽視對自己壞想法的約束。
韓國素媛案是電影《希望:為愛重生》改編自韓國真實性犯罪事件,犯人對小女孩使用極其惡劣的手段,致使被害人一生得伴隨殘疾,從社會工作角度著墨,用防微杜漸的意識思索,犯罪者童年家庭缺失,社工該如何介入,以直接服務提供他資源,矯正行為。社會案件的發生,往往是家庭對人格塑造的缺失,我們的預防意識得從公共治理的理念開始作為,讓生活圈更美好。
從君王國到共和國,獨裁到民主,我們對於防微杜漸的意識,經由思辨、推翻等,只尋更美好的生活,如同杏林子所說,人生本就短暫,生命本就脆弱,為何自己還要不珍惜,致使我們用同理心去反思,更有助於我們防範未然,看見缺口取補足它們,讓社會多些包容,更加和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