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號:
保存年限:
行政院 函
承辦人資料(姓名、地址、電子信箱、電話、傳真)
受文者:臺北市政府
發文日期:104年○○月○○日
發文字號:○○○字第○○○○○○○○○○○號
速別:普通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近來部分縣市政府頻傳財政困窘,甚或舉債應急,令國人擔憂。請各機關嚴守財政規範,妥善規劃年度預算,戮力開源節流,有效因應難關,請查照轉知。
說明:依本院○○年○○月○○日第○○○次重大會議決議。
正本:各直轄市、縣(市)政府
副本:
院長○○○(蓋簽字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