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之公稱電壓不超過150kV或粒子能量不超過150keV。
2.行李檢查X光機.離子佈植機.電子束焊機.靜電消除器,在正常使用狀況下,在可接近表面5公分處劑量率不超過每小時5微西弗。
3.其他主管機關指定者。